为贯彻落实学校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突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结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的办学特点,规范和加强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的管理,制定本细则。
一、项目范围
(一)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社团活动;
(二)面向全校学生且参与广泛的社团活动;
(三)紧扣团学工作要点开展的社团活动;
(四)立足校园、服务成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团活动;
(五)体育类社团活动的立项、实施、指导、评价和经费支持和管理由体育活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体育学院)负责。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团委、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学院分社联组成的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和管理经费使用。办公室设在校社联和学院分社联,具体协调项目活动的开展和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申报及经费划拨
1.项目申报。各社团(体育类社团除外)向学院分社联递交社团活动项目申报材料;
2.项目立项。分社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材料提交至校社联,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特色及以往活动开展情况确定立项项目。
3.确定项目经费。校团委全面考察项目,根据具体需要划拨项目经费。
四、经费管理
1.实行负责人责任制度。各项目所属学生社团负责人为该项目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开展。项目启动前应做好经费使用计划,交至学院分社联。学院分社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2.专项经费仅用于社团活动所需的耗材、宣传、交通、奖金、场地使用费、邀请评委费等活动直接支出费用。
3.项目启动后,社团(体育类社团除外)须定期向学院分社联汇报项目开展和经费支出情况。
4.年底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时负责项目的社团需向学院分社联提交总结材料(包括项目实施计划、总结、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及其它能体现项目开展过程或成果的材料,专项经费收支登记薄及票据复印件,各项目总结材料以立项申报表为封面,装订成册。由学院分社联统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材料须提交校社联终审。
5. 各社团挂靠学院需对项目开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
五、交申报表时间及地点
截至时间:2016年3月15日17:00
地点:社联汇总申报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90258344@qq.com,纸质档(一式一份)交至3102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84616901,1801061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