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对以下2016届毕业生同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9月23日-9月25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涂老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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