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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奖】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18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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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奖】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18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18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择业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为更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函〔2013〕6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18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8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两次以上。

(五)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六)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七)省优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

(八)积极与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单位工作认真,受到好评,为学院、学校争光添彩。

(九)在毕业班后期的管理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2.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六)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七)省优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

三、评选名额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本科校优:61人   研究生1人

各毕业班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专业班级人数校优名额省优班主任专业合计年级人数
2014级工商管理139123衡容160769
240
340
441
会计学13912衡容158
240
340
439
财务管理13561李蓉77
242
国际贸易13151祝郁欣62
231
文化产业12761涂静81
229
325
会展经济13191涂静99
234
334
旅游134111王涛132
234
332
432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好《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登记表》(填写前,请详细阅读填写附件7表格填写说明,否则填写错误视为自动放弃),发送到班主任老师的QQ邮箱里面,截止申请日期为10月19日下午14:00。

(二)各毕业班班主任牵头,组织毕业班学生民主推选校优毕业生,严格掌握好评优条件和标准,按相关要求做好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使评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省优毕业生名额为8人,在各班推选的校优毕业生基础上产生,由各毕业班班主任和学院合议民主推举。

(四)请各班班主任在各班上报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中推荐1名学生参加省优的评选。

(五)各毕业班班主任请于10月19日18:00以前将班级无异议的评选结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返回3102办公室曹老师处(电子版格式参见附件3、附件5,纸质版须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确认),同时返交纸质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登记表(均一式两份)见“附件四、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7

填表说明

1.填写内容字体:方正仿宋简体;字号:小三;行距:固定值28.5磅,填写内容单元格(除主要事迹)对齐方式:居中。

2.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3.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4.“学校名称”应填写“成都学院”。

5.“专业”应填写专业全称,如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出生年月”只填写年、月,具体格式为“1998.02”。

7.“民族”具体格式为“民族:汉”

8.“生源地”应填写“xx省xx县”、“xx省xx市xx区”、“xx省xx市(县级市)”、“市辖区(天府新区、高新区)”其中一项。

9.“政治面貌”应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其中一项。

10.“职务”应填写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正副职,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等职务。

11.“主要事迹”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学校有关部门填写。“主要事迹”栏的填写标准:

(1)段首空2格。

(2)一律不使用书信格式,尽量不出现“我”或“本人”字样。

(3)字数以160-220字为宜。

(4)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

(5)如实、详实、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平均成绩、担任学生干部、所获奖励、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2.表格“学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院(系)公章”处,须加盖院(系)的行政印章。

13.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018省优登记表.docx

2018校优登记表.docx

 


 

 

 

附件1:2018校优登记表.docx  (13.36k)[下载]
附件2:2018省优登记表.docx  (13.60k)[下载]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