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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业】关于2016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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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毕业班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拟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的2016届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家庭的2016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

(一)学生在918 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工办涂静老师处。

1、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016届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必须由县级民政局、残联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中国银行账号信息(一份)。注:低保证应是所在家庭直系亲属持有的每年审核过的低保证,无低保证的应有县级民政局盖章的证明材料。

2残疾家庭2016届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残疾家庭的证明材料(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中国银行账号信息(一份)。注:残疾证应是本人或所在家庭直系亲属持有的残疾证。

3、对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016届毕业生,提交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审核申报学生的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填报《2016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三)学院公示。学院将于921日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处就业办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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