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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关于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的通知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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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直属业务部门、附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和全会精神,按照《2018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中加强人才基础数据和人才工作研究机构建设,提升全市人才工作专业化水平的要求,成都市妇联将进一步强化女性人才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荐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纳入女性人才库,以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女性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校各领域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女性人才。

二、推荐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业绩优异、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 推荐的优秀女性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表扬。推荐类别分为党政干部、产业带头人、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文体工作者、其他等6类。

(二)具体类别及条件

1. 党政干部推荐条件。

市级机关部门、各区(市)县机关部门中的品行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女性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和事业干部)。

2. 产业带头人推荐条件。

在各行各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意识、创业事迹突出、影响带动作用明显,所在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的女企业家、创业女性、女性管理者,或是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广泛带动当地农村妇女就业增收的优秀女性。

3. 专家学者推荐条件。

在自然、社科、人文、科技、医疗、教育等专业领域有专业专长、学术影响、专业技术研究方面有一定建树的女性专家学者、科研人员。

4. 优秀社会工作者推荐条件。

在各类社会工作实践中热心公益、服务群众成效突出、充满正能量、有大爱的女性社会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专业资格,并长期专职或兼职服务于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一线。

5. 优秀文体工作者推荐条件。

在文体工作专业领域内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如艺术家、非遗传承人、运动员(运动员须省级赛事冠军、全国赛事前三名以上)等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

6. 符合推荐条件的其他优秀女性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设女性人才库,是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推荐工作。

(二)树立正确导向。推荐人选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推荐条件,同时也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人选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将真正优秀的女性人才推荐出来。

四、资料报送

推荐单位确定推荐对象后,填写《成都市妇联优秀女性人才推荐表》(附件1),并于2018413日前汇总报送《成都市妇联优秀女性人才名册》(附件2)到校工会办公室(十教10425

报送资料包含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校工会邮箱 gonghui@ cdu.edu.com

联系人: 邱珩  罗祥德      

联系电话:84616006

附件:1. 成都市优秀女性人才推荐表

2. 成都市优秀女性人才名册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48


编辑: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