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市属公办普通中小学、通江县、南江县、巴州区、平昌县、恩阳区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共 122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不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岗位,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报考市属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应当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工作经历。基层主要是指四川省“四大片区”贫困县(区)、所有乡镇及以下区域、少数民族自治区域、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军队转业干部在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时间和退役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报考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6、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巴中市市属公办普通中小学 |
全额财拨事业 |
99 |
通江县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教学校 |
全额财拨事业 |
468 |
南江县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 |
全额财拨事业 |
193 |
巴州区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教学校 |
全额财拨事业 |
60 |
平昌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
全额财拨事业 |
300 |
恩阳区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 |
全额财拨事业 |
105 |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至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在体检前另行发布公告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50元收费)。缴费时间:2016年5月6日至12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5月16日至17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或体检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5月29日至6月4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7、报考市属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工作单位以法人证书所登记的地点为准(党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服务基层工作时间计算到报考人员至该次公招报名截止日期的当月。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测试由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其中报考平昌县、通江县的岗位,报考南江县岗位编码为2016040101、2016040102、2016040103、2016040104、2016040201、2016040202、2016040203、2016040204、2016040205、2016040206、2016040207、2016040208、2016040209、2016040501、2016040502、2016040503、2016040504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方式进行;报考市本级、巴州区、恩阳区的岗位和南江县岗位编码为2016040210、2016040211、2016040212、2016040301、2016040302、2016040303、2016040304、2016040305、2016040401、2016040402、2016040403、2016040601、2016040701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笔试×50%+政策性加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