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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2017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的温馨提示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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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人单位:

      感谢长期以来对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为更好地加强学校和用人单位招聘工作的无缝衔接,特将成都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温馨提示如下:

      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1、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签约使用《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印制配发,为双方协议,由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应聘毕业生签字后生效。

      2、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

      二、《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统一编号,每个编号与毕业生一一对应,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协议书均已发放到位。

      2、签约双方须认真履行协议中的条款和相关约定,原则上不得违约,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首先应向学院负责就业老师汇报,须征得学院和用人单位同意,在未取得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解除就业协议的函件前,学校不受理违约申请事宜。

      3、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028-84616550、84616551。

     

成都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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