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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复试】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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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和成都学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8年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法,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工商管理第二批次复试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其公平、公开、公正性,领导小组由院班子成员、相关硕士生导师组成。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李焰

电话:028-84616072

三、工商管理第二批次复试资格的确定

1.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管理学专业A类考生)分数要求(330/44/66)。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复试前由学校研究生处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复试期间我院还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调剂要求:满足管理学专业A类国家线(330/44/66);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一致;第一志愿报考管理学大类(初试科目中有统考数学)专业。且得到我院的复试通知方可参复试。

四、工商管理第二批次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

120201会计学,参加《财务会计》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2小时。笔试时间:4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两门专业主干课,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每门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0202企业管理,参加《微观经济学》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2小时。笔试时间:4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现代企业管理》、《战略管理》两门专业主干课,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每门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0203旅游管理,参加《旅游规划与开发》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2小时。笔试时间:4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旅游学概论》、《旅游文化》两门专业主干课,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每门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时间:201842日下午15:00

地点:教学楼3104

1.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

内容:口语和听说能力

方式:自我介绍及答问环节

2.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总分60分。 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40

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内容:《财务会计》、《微观经济学》、《旅游规划与开发》等基本理论。

面试方式:现场抽题,现场回答。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20

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内容:紧跟当前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接受面试组提问。

(三)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工商管理第二批次复试要求与时间安排

复试要求分为材料审核、资格审查、复试交费、复试及体检等环节,各环节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具体参见研究生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c.cdu.edu.cn/index.php?m=news&a=show&news_id=751

六、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2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二)录取依据

考生录取总成绩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权重的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参考加权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x50%+(复试成绩÷2x50%

录取时严格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要求

(一)相关说明

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确保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校研招网和学院官网上信息全程公开,所有复试环节录像备查。

(三)申诉受理

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在复试录取结果公示3天内接受考生申诉,根据申诉理由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成都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编辑: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