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归档】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科技成果审核统计的通知
2017年第三季度科技成果审核统计工作已开始,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技成果登记及科技档案归档实施细则》成院发【2013】28号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成院发【2016】52号文件要求,请学院(部门)对本单位老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原件初审和统一归档工作。具体如下:
1.请各学院(部门)老师将2017年7—9月份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由学院科研秘书对老师的成果原件和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进行初审后,将导出的成果数据统计表(两份)和成果(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及著作)原件送档案馆统一归档。
2.请各学院(部门)通知老师在录入成果时将成果扫描件上传至科研成果管理系统。
扫描件要求(每件不超过30M)
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序言/前言,目录,封底
P.S. 请本学院老师与10月11日下午17点前报学院科研办公室(3010b科研管理办公室)何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