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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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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综合治理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马胜

副组长:刘金彬

成员:陈默、王黎、熊一君、雷舒雅

2.职责

(1)负责安全事故的一切应急处理;

(2)组织师生员工按照“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见附件)进行相关的抢救、排危工作;

(3)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4)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二、教学实验室责任人

教学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自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事故发生时,该区域的责任人应直接在一线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仪器进行各种应急处理工作。具体教学实验室责任区域如下:

三教三楼:熊一君、雷舒雅

三教四楼:陈默、王黎

三、日常安全巡查员

教学实验室责任区域负责区域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当有事故发生时,应立刻通知院领导以及学校相关部门,并对事故进行合理的处理,维护好事故现场次序。

四、安全预案相关联系电话

院长办公室:84616903       分管实验副院长办公室:84616350

院党政办公室:84616070     实验中心办公室:84616073

校保卫处电话:84616110      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84616593

急救电话:120

警务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商学院

 

 

 

 

 

附件:

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断电源开关;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编辑: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