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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实验室巡视实施细则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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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及时了解各实验室运行和使用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其重要的管理职能部门,特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验室巡视制度。

实验室巡视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查与专项检查、全面排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实验实训中心全体管理人员都要参与巡视工作,掌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动态,解决实验室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实验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务必在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内对相应管理的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巡视检查工作。

(三)原则上每周至少巡视实验室一次(特殊情况安排的巡视任务除外),并做好巡视记录。

(四)按照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的工作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必须巡视检查实验教学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情况,实验室的水、电、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情况以及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除潜在的影响实验教学的各种因素。

(五)按照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的工作安排,在放假前一周必须巡视检查实验室总电源是否关闭,水闸是否关闭,大精贵重仪器设备是否安全存放,门窗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封闭锁好等,认真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为实验室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六) 在每学期的教学周数内容对实验室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包括实验室的环境卫生、设备使用情况、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精密仪器及大型设备使用情况、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到岗情况、实验室的开放共享情况等。

(七)根据巡视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验室巡视记录。

 

 

 

      商学院

       实验室  制

       2018年6月

编辑: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