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本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总结的工作进程安排详见下表。请各位老师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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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 |
2016年4月8日前 |
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填写《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后,交至各系主任处。 |
2016年4月15日前 |
各系主任根据指导老师交来的《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完成各系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交至教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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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阅 |
2016年5月4日前 |
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完成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并填写好《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审意见表》、《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
答辩与成绩评定 |
2016年5月7日 |
毕业论文结题答辩、完成成绩综合评定、填写《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 |
2016年5月10日 |
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完成成绩综合评定、填写《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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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及成绩录入 |
2016年5月24日前 |
学院完成评优工作的推荐;指导老师录入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 |
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 |
2016年5月31日前 |
学院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完成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办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