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学校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协商,请学校已立项科研项目负责人将近期因科研工作需要、急需采购的科研设备需求于本周五17:00之前报送至行政楼218科技处办公室(电子及纸质),以便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程序统一采购,以满足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的需求。
联系人:杜莉娟;
联系地点:行政楼218办公室;
联系电话:84616607。
科研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3日
附件:科研设备采购申报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