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成都大学科技成果登记及科技档案归档实施细则》和《成都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老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原件初审和统一归档工作。具体如下:
1.请各学院(部门)老师将2019年7—9月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附件要求(每件不超过30M,转化为PDF格式):
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序言/前言,目录,封底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对老师的成果原件和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及附件进行初审,未按要求录入的成果请通知老师及时修改,逾期将不计工作量。
3.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将通过审核的成果导出数据统计表(两份)和成果(CSSCI、人大复印等符合奖励标准的文章期刊和著作)原件送档案馆统一归档。
4.第二季度科技成果数据统计表(归档成果须加盖档案馆鲜章)及电子文档于10月11日下午15点前报科研处(学术交流中心C301)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