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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成都大学商学院大厅及办公区域文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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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商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商学院大厅及办公区域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就本次比选内容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商学院大厅及办公区域文化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元):19300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采购内容

(一)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本服务项目为成都大学商学院大厅文化墙升级及办公区域文化建设,需将原来文化墙进行更新升级,同时打造部分空白区域。

2.采购内容:

墙面修复、文化墙基层、电源射灯、建渣清运 ;大厅商学院文化墙墙面文化打造;过道中外商界名人文化墙;学生风采、教师风采墙;第3教学楼1层、2层、3层连廊中心文化墙;文化设计、科室牌制作等。

3.材料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并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2)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使用的各种材料要符合环保要求,大量使用的主材料要有厂家相关送检报验合格证。

5)结构上使用的材料其抗拉、抗压、抗弯强度,断面延伸率、冲击韧性、表面硬度等机械性能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6)装饰材料的选择及运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

4.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由于项目实施地点的特殊性,供应商应承诺做好防尘、防噪音、防异味等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商学院正常教学带来的影响。

(二)商务要求

1.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该项目预算总价包括设计、基础改造、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2.质量保证与安装调试

2.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4供应商负责产品安装、调试及基础改造。

2.5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供应商应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2.6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3.1整体质保期:1 年。

3.2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质保期期限为 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此期限。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只收取材料成本费,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3质保期内所有的售后服务,包括维护维修、材料更换、提供备用设备等, 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4安全要求:在生产、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3.5项目清单中未列及的,为实施项目所必需的各类辅材、配件、人工、税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完成项目时间:30个日历日。

5.项目地点:成都大学第三教学楼

6.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付款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7.验收标准和方法:

7.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7.1.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1.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7.1.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7.2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7.3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7.4如货物经供应商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7.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7.6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设施、设备安装、测试、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0627-20230629日,本次比选采用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公告第四大条中第4小条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电子扫描版,以“供应商名字+比选项目名称报名资料”的邮件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417188338@qq.com。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料文件恕不接受报名。

2.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629日(下午14:00-17:00),地点:3教学楼3112办公室,本次比选递交材料为报名材料纸质版,以及设计方案1套。

3.公开比选时间:2023630日上午10:00

比选地点:3教学楼3114会议室。

4.参加比选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

6)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投标的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评分标准(见附件5

六、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话:028-84616070


成都大学商学院

2023627


编辑: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