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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商学院2024年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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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和《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大研〔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复试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督导和检查,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复试分数线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总分、单科,见下表)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2024年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

专业代码

专业

商学院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1202

工商管理学

347

49

74


三、复试内容

学院2024年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复试主要内容为:

(一)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

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1.会计学专业:复试科目为《会计学基础》;参考书目:《会计学基础》(第五版),孙凤琴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6月。

2.企业管理专业:复试科目为《微观经济学》;参考书目:《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3月。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各科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会计学专业:加试科目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参考书目:《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林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1月;《财务管理学》(第九版),王化成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6月。

2.企业管理专业:加试科目为《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参考书目:《市场营销学通论》(第八版),郭国庆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1月;《人力资源管理》(第五版),陈维政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11月。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内容包括:

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

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科目

202441日 

     9:00-11:00

成都大学第三教学楼

   3127会议室

专业课测试(笔试)

20244月1日 

     13:00-14:00

成都大学第三教学楼

   3114会议室

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备注:2024418:30考生在成都大学第三教学楼3119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缴费凭证。20244112:30考生在成都大学第三教学楼3127会议室进行面试候考准备。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方式,请考生将以下电子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专业_姓名_考生编号.rar,要求2024331日前发往2671877504@qq.com。学院将于复试前进行材料审核: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471日)(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2471)(往届生提供)

6.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7.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8.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自考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证明。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需完成《成都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签订(附件4)。

(二)缴纳复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生。考生在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按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复试费缴纳(详见附件5)。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当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按照学院指定复试地点准备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导师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

2.专业课测试120分钟,现场笔试作答。

3.综合面试流程如下:(1)面试前半小时确定考生的面试次序;(2)考生按面试次序进入考场;(3)考生随机抽取面试试题;(4)考生现场回答抽题内容;(5)面试评委按照打分标准独立打分。


六、拟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占比50%,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占比50%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

(三)综合面试分数构成:去掉面试评委评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面试评委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四)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研究生处汇总整理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并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五)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说明

(一)成都大学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接收考生调剂复试,在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调剂工作。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学院调剂专业领域以学校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八、咨询联系

成都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8-84616902 唐老师


九、监督举报渠道

成都大学商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办公室

电话:028-84616469 任老师


十、其它说明

(一)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商学院官网上全程公开相关信息,所有复试环节录像资料留存1年备查。

(三)请复试考生按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积极准备参加复试,不按规定参加复试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以任何形式违反复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和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关于体检。考生可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任意二甲及以上医院皆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学院。

收件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901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第三教学楼3119办公室

(六)更多信息请关注商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版块https://bs.cdu.edu.cn/zsjy/yjszs.htm

(七)本细则由成都大学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成都大学商学院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29


编辑: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