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商学院于9月13日启动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院成立了以涂静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为组员的认定工作小组,按照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困难认定实施办法。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组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按照个人申请、辅导员谈话、班级评议的流程有序展开。
截止9月20日,全院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已全部上报学院审核,学院认定工作小组9月20日16:00于3教3102会议室开展评审会进行审核。
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情况如下: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1000人,993人予以认定,其中,其中特别困难282人、困难364人、一般困难347人,另有7人不予认定。此次认定过程中,我院对部分特殊群体学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予以认定,将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各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守纪律要求,把相关工作规定严格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