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定稿)》、《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院汇总审核,拟认定沈*雅等同学为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函、来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Isp端学院公示链接:ISP-Notification (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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