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结合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主题,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初心使命
二、社会实践内容
(一)学习百年党史、接受红色教育
(二)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服务大运会、做好相关调查研究
(四)弘扬战役精神、助力家乡建设
(五)服务成渝经济圈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详情参见附件2《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选题指南》
三、社会实践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其中,本科2019、 2020级和专科2020级学生社会实践为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
四、社会实践形式与成果要求
(一)社会实践形式
社会实践采取项目申报制,分为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可跨学院、年级组队。院级项目可在学院内跨年级组队。自选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跨班级。各实践调研团队自行选配指导教师。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1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二)社会实践成果要求
社会实践完成后,团队成员应及时填写《社会实践日志》,并以团队为单位提交一篇符合规范要求的社会实践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7《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及规范要求》。
五、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一)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开展自选项目的申报与报备工作。
(二)学院负责校级项目的组织、申报报备和院级项目的立项报备工作。5月20日前学院将向校团委申报2-4个校级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通过后立项为校级项目,未立项的项目将作为院级项目。请有意向的项目团队在5月18日中午12:00前及时将申报书发送至志工部邮箱3523364871@qq.com
项目申报、实施、报告提交、评审等的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3《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程安排表》
(三)优秀社会实践项目评审。开学初,所有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各任课教师推选出的优秀自选项目成果将入围本年度优秀社会实践成果评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