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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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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成都大学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名额分配公示:1016

2.学院名额分配公示:1017

3.学生线上申请:1018

4.辅导员(班主任)线上审核:1019

5.学院线上审核:1020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采用学院差额推荐,校级差额评选排序的方式产生。

6.学院公示:1021-1023

专业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和档次)及申报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助对象名单及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分为2100/年、3300/年、4500/年三个档次),并在本专业内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请各专业在2020101716点前将名册电子版以专业为单位发送邮箱:1102260692@qq.com邮件注明抬头:xx年级xx专业国家助学金汇总表1019日将纸质名册(班主任签字)报送至3102C,申报材料包括:《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见附件1


 附件1-2020-2021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编辑: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