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定稿)》(川教函〔2019〕274号)、《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成大学〔2020〕7号)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院汇总审核,拟认定杜*邱等963名同学为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函、来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102C
联系方式:8461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