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成都大学商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学院的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的请假办法。
1、请假种类:学生请假分病假、事假
2、请假事由
A、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证明(事先没来得及出示医院证明的,事后可以补)
B、因个人私事请假应有必要的证明,并由本人亲自到各班班主任处办理,不得托人代办或事后补假。
C、因学院学生活动请假的,由本人直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
3、学生请假流程及审批权限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学生先向任课老师申请,教师同意后,请假学生须填写请假条,班主任核实请假原因,交由任课老师批准。
请假时间在2-7 天(含7 天),学生先向任课老师申请,教师同意后,请假学生须填写请假条和请假单,班主任核实请假原因,请假条交由任课老师批准,请假单由学工办负责人签审,留存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请假时间在7-14 天(含14 天),学生先向任课老师申请,教师同意后,请假学生须填写请假条和请假单,班主任核实请假原因,请假条交由任课老师批准,请假单由学工办负责人审核,党委副书记签审,留存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请假需履行相关批假程序及权限请假,方能生效,学生干部、其它人员不得批假。
附件1:请假条.doc (请假期间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填一张小请假条)
附件2:请假单.doc (2天及以上才填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