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本学期期末将至,为方便于寒假有学习、考研、社会实践等计划的住校橙子,进一步促进寒假宿舍的安全管理,结合我校寒假宿舍修缮、改电等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寒假办理留校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留校须知
1、今年寒假学生宿舍10、11、12A、12B栋将涉及整栋宿舍售电系统的改造,预计改造时间为:1月27日-2月11日(16天),改造工期间将涉及到整栋楼连续停电,建议涉及改造楼栋学生无特殊情况,尽量不申请留校或减少留校时间,如确有特殊需留校,可提前联系好其他不改电同学寝室并针得其室友同意后在留校申请表中注明临时住宿楼栋寝室号。
2、参照以往寒假留校情况,春节前后期间,各楼栋实际留校住宿人数较少,本着资源合理利用等原则,今年寒假期间,如楼栋留校学生人数不足15人的楼栋将采取整个假期封栋或一个阶段(特别是2月15日-2月20日)封栋,针对封栋的楼栋留校学生将临时调整于人数较多的学生楼栋寝室或有足够空余床位(房间)的楼栋进行集中住宿,集中管理。
3、各楼栋学生寝室的零星床位属于学校公共资源,为使之发挥服务同学的最大效益,符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客观实际,部分零星床位将在今年寒假可能用于集中安置留校学生。学校在利用零星床位临时安置集中居住的假期留校学生前,会和该寝室同学进行沟通和告知,同时会要求临时入住的同学签订物品保管和入住安全承诺,学校协调好水电费用等事宜。
寒假住宿办理事项
(一)申请条件
寒假有学习、考研、社会实践、或有特殊困难的学籍在册住校学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需留校且符合留宿要求的学生可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审批: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统计本学院需办理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名单,以《成都大学学生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形式(按附件2)以纸质(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电子版发送455485815@qq.com)文档形式于2017年1月12日前交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宿舍10栋129办公室)。
3、宿管中心审核办理:宿管中心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成都大学学生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按各楼栋申请情况,对寝室不足2人的进行调整。
二、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
为确保宿舍的安全,宿管中心将对留校寝室不足2人的,进行临时调整,确保寝室留校学生为2人以上,无人留校的寝室将断水、断电。
寒假留校学生将严格实行早晚签到、外出请假制度,须与平时一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按时归校、归寝。
凡有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的班级和学院,学院需安排好学院老师负责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住校学生人数清点,配合宿舍管理中心做好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