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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学生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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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6-2017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已注册学生(2017级新生除外)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2、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4、各项单项奖学金不能兼得,也不能和2016-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获得。

三、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各学院可在学校申报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奖学金的具体申报条件和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

(一)精神文明奖学金

1、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2、在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学生;获得学校和省市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二)社会实践奖学金

1、用于奖励获得省市及以上表彰的学生干部。

2、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在社团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较突出或被评为校级或以上先进个人。

(三)文体艺术奖学金

1、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且在校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或作品征集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2、在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活动等综合素质提升竞赛中表现积极、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积极参加新闻(文学)作品写作,有多篇作品在院、校级及以上媒体上刊登。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好的创意、策划并被学校采纳,效果较好。

(四) 自强成才奖学金

1、因家庭困难,或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表现优异者。

2、学年内获得学校及上级部门评定的“自强之星”、“励志成长成才先进个人”等。

(五) 创新创业奖学金

1、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至少获得校级奖励。

2、发表论文、获批专利(完成申报专利)等。

3、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创业活动(或竞赛)中表现突出(或获得奖励)。

四、单项奖学金名额划分原则

1、精神文明奖学金原则上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1.5%。

2、社会实践奖学金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2%。

3、 文体艺术奖学金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2%。

4、自强成才奖学金原则上不超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

5、创新创业奖学金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1.5%。

五、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公示:10月27日—11月1日

2、学院审核、公示、报送材料:11月2日—11月7日。

3、学校审核、公示:11月8日-11月17日。

六、工作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在11月1日中午12点之前向班级团支部书记提出申请,并提交《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相应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

1、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本办法对每个申请者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

2、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将评审结果向全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处反映,年级辅导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反馈。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学院将拟获单项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后,将获单项奖学金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负责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接受学校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5、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

6材料上交安排:各班团支书请于11月1日下午17:30之前,以班为单位将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到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处必须手工签字,其余都可以打印。

七、各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

14级年级辅导员祝郁欣 电话:028-84616901 邮箱:290258344@qq.com

15级年级辅导员肖华玮 电话:028-84616901 邮箱:47198670@qq.com

16级年级辅导员许晓琼 电话:028-84616469 邮箱:382070353@qq.com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1: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28.50k)[下载]
附件2: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32.50k)[下载]
编辑: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