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全体2027届毕业生: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7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评选比例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3%以内,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15%以内,原则上省优毕业生从校优毕业生中择优产生。名额比例详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时间:10月30日-11月4日。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等意见,经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的推荐人选。审查时间:11月4日-11月5日。
3.学院推优公示。学院对推选的省优、校优学生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11月5日-12日。
4.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审核学院推荐人选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送学校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至四川省教育厅。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标准程序。各班级认真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名额内评选校优、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材料填写。各班级要及时、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成都大学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成都大学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7)。推荐表填写要求见(附件8)。
(三)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节点。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4日之前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成都大学商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成都大学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一份。本科生纸质材料交至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衡老师处,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27539977789@qq.com;研究生纸质材料交至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林老师处,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27539977789@qq.com。文件夹统一命名为:专业班级+省优校优资料。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联系人:衡老师(本科生) 028-84616469 林老师(研究生) 028-84616146。
商学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