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成都大学商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名额公示
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副组长:曹游宇
成员:衡容、杨龙、杭行、任韵霖、黄怡梅、林志豪、魏星、林丹、李蓉、杨孟恺
二、评审对象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成立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9月28日—9月30日
2.公示名额分配方案:10月9日-10月10日
3.学生申请:10月10日—10月12日(学生申请截止10月12日中午12:00)
4. 学院审核、公示拟推荐名单:10月13日-10月19日
5. 学院上报学校、审批表院系意见时间:10月20日
6.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10月21日
7.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10月21日
8.学校公示及上报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
9.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四、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选范围、评选基本条件等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评优评奖细则》(2026版)的规定执行。结合我院名额与专业特征,学院根据当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经学生自主申请,向学校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评选方式为(以下均包含2023级联培金融科技专业32名同学):
1.按年级专业排名,在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符合双10%的学生中,选出申请学生中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第一名的学生;
2.在第1条选出的学生中,按专业排名,选出全院每个专业申请学生中综合测评成绩第一名的学生;
3.根据当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将在第2条评选出的学生中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4.若学院名额大于学院专业数,大于专业数的名额则运用赋分制(详见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5-2026学年)修订版)进行分配,在满足条件的所有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本次国家奖学金递补候选人,仅从各专业智育成绩、综合测评双排名前10%(同前)的第二名中产生;未达到该资格者,不得进入后续计分遴选环节。入围名单由学院依据导出数据为准
(2)公式核算
国家奖学金递补人选最终得分采用统一公式核算,所有参评人员计分标准完全一致,最终得分越高,排名越靠前,优先获得递补资格。
最终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综合得分=(参评学生个人智育成绩 − 该学生所在专业2023级、2024级、2025级全体学生整体平均智育成绩)+ 商学院整体平均智育成绩 + 个人素质分
以上所有指标数据,均以学院统一导出的数据为准
(3)同分处理规则
若出现最终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以个人原始智育成绩较高者优先;智育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测评总分较高者优先。
五、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明细
商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分配名额为6名(含差额1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
|
名 额(单位:名) |
财务管理 |
1 |
会计学 |
1 |
工商管理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金融科技(含23级联培金融科技32人) |
1 |
审计学 |
1 |
差 额 |
1 |
六、监督工作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商学院学工办3106杭行老师反映,电话:028-84616469,电子邮箱:10564155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