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安全,严肃校纪校规,根据《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学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望被通报学生汲取教训,端正态度。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共建平安校园。若再出现此类情况,将严惩不贷。
成都大学商学院
2025年12月20日
一审: 林志豪
二审: 衡容
三审: 曹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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