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李行
副组长:曹游宇
成员:衡容、林丹、杭行、杨龙、王泽晗、任韵霖、王磊、李蓉、林志豪、黄怡梅、魏星。
二、评审对象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 成立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9月20日—9月23日
2. 学生申请:9月24日—9月30日
3. 公示名额分配方案:10月9日-10月10日
4. 学院审核:10月11日-10月12日
5. 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10月13日-10月17日
四、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选范围、评选基本条件等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评优评奖细则》(2025版)的规定执行。结合我院名额与专业特征,学院根据当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经学生自主申请,向学校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评选方式为:
(1)按年级专业排名,在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符合双10%的学生中,选出申请学生中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第一名的学生;
(2)在第(1)条选出的学生中,按专业排名,选出全院每个专业申请学生中综合测评成绩第一名的学生;
(3)根据当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将在第(2)条评选出的学生中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4)若学院名额大于学院专业数,多余专业数的名额则运用赋分制(详见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4-2025学年)修订版)进行分配,在满足条件的所有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五、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明细
商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分配名额为6名(含差额1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专 业 |
名 额(单位:名) |
财务管理 |
1 |
会计学 |
1 |
工商管理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金融科技 |
1 |
审计学 |
1 |
差 额 |
1 |
六、监督工作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商学院学工办3106林志豪老师反映,电话:028-84616146,电子邮箱:2715452395@qq.com。